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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卫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(卫党农办发〔2022〕16号);经认定的中卫市重点龙头企业,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,且优先享受国家、自治区及中卫市有关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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